2025年8月,人社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领取个人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〔2025〕39号),对个人养老金领取条件进行了全面细化,明确新增三种特殊情形,并自2025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
新规出台的背景,是落实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》(国办发〔2022〕7号),进一步丰富个人养老金领取情形,满足参加人多样化领取需求,提升制度吸引力和操作便利性。大家好,这里是坚果财税,感谢大家点赞关注支持!
二、六类领取情形详解
(一)达到法定退休年龄(即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)
这是最常见的领取情形。当参保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(如男性60岁,女性干部55岁,女性工人50岁)时,即可申请领取个人养老金。
举例说明:张先生,1965年出生,2025年满60岁,达到法定退休年龄,可申请领取其个人养老金账户中的全部资金。
(二)完全丧失劳动能力
若参保人因疾病或意外等原因,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,也可提前领取个人养老金。
举例说明:李女士,45岁,因患重大疾病,经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,可申请提前领取个人养老金,用于医疗和生活支出。
(三)出国(境)定居
参保人若移民或长期定居境外,也可申请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账户余额。
举例说明:王先生,50岁,计划移民加拿大,取得永久居留权后,可一次性领取其个人养老金账户中的全部资金。
(四)高额医疗支出(新增情形)
申请领取之日前12个月内,本人、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,扣除医保报销后,个人负担(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)累计超过本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,可申请领取个人养老金。
举例说明:赵女士,2024年因病住院,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医疗费用为4万元,其所在省2023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.8万元,因4万元>3.8万元,赵女士可申请领取个人养老金用于缓解经济压力。
(五)长期领取失业保险金(新增情形)
申请领取之日前2年内,累计领取失业保险金达到12个月的,可申请领取个人养老金。
举例说明:陈先生,因公司裁员失业,2023年至2024年间累计领取失业保险金12个月,符合领取条件,可申请领取个人养老金以补贴生活。
(六)正在领取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(新增情形)
参保人若正在领取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,生活困难,也可申请领取个人养老金。
举例说明:刘女士,无固定收入,家庭困难,正在领取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,可申请领取个人养老金,改善基本生活。
三、领取方式与流程
(一)领取方式
参保人可自主选择以下三种方式之一领取个人养老金:
-按月领取:每月领取固定金额,适合长期生活补贴。
-分次领取:分多次领取,金额和时间可灵活安排。
-一次性领取:一次性领取全部账户余额,适合大额支出需求。
若账户内资金已购买个人养老金产品(如银行理财、基金、保险等),则按照产品合同约定的方式领取。
(二)申请流程
参保人可通过以下渠道提出申请:
-线上渠道: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、掌上12333APP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。
-线下渠道: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开户银行网点、当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。
申请流程如下:
1.提交申请:参保人通过上述渠道提交领取申请。
2.信息核实:社保经办机构通过信息共享等方式核实申请人是否符合领取条件。若信息无法共享,需申请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(如医疗票据、失业证明、低保证明等)。
3.结果反馈:核实结果由信息平台通过申请渠道反馈给申请人。
4.资金划转:核实通过的,开户银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,将资金划转至申请人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。
四、重要注意事项
-账户状态变更: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领取个人养老金的,账户领取状态不再变更;其他情形领取后,若再次缴费,账户将重新变为缴存状态,需再次满足领取条件方可领取。
-税务处理:领取的个人养老金需按照个人所得税政策规定,由开户银行代扣代缴税款。
-禁止虚假申报:申请人不得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个人养老金,一经发现,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
五、政策意义与影响
此次政策调整,显著拓宽了个人养老金的领取范围,尤其是新增的高额医疗支出、长期失业和生活困难三类情形,体现了政策的人文关怀和对民生实际需求的积极响应。通过制度优化,个人养老金的灵活性和普惠性大幅提升,有助于增强群众参保意愿,推动我国养老保障体系更加完善。
总结:人社部发〔2025〕39号文通过新增三类特殊领取情形,简化流程,强化服务,切实提升了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实用性和可及性。未来,随着政策落地见效,个人养老金将在保障民生、促进共同富裕中发挥更大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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